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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_第四百四十一章 俺可想弟弟了 (2/2)

恬妞是女孩子,倒也常常练习,可惜到现在仍然是花拳绣腿。

打个色狼还可以,真的跟狼群搏斗,一定会被狼王拖回去,做压寨夫人。

她不知道天高地厚,就拖着金锁上山。

金锁的屁股向后撅,脚步向后退,说:“不去,不去,我是一文弱书生,不想成为野狼的美餐,你也别去。”

恬妞又撅起了嘴巴,说:“胆小鬼,早知道你是这样的人,就不应该跟你做朋友,你给我滚!以后别来找我!”

恬妞撒开金锁,一个人闷闷不乐出了门,金锁在后面喊了好几声,恬妞也没有搭理他。

恬妞是喜欢金锁的,那种喜欢就是爱,跟喜欢秋生不同。

她喜欢秋生,是那种亲情关系,骨肉相连,而对金锁的喜欢完全是欣赏。

不得不说金锁的脑子好使,全年级学习第一名,无论是数理化,还是文科历史,在学校都是佼佼者。

金锁的学习好,常常帮助恬妞,结果两个人日久生情,相互产生了爱慕。

所谓的爱慕也就是喜欢在一块,拉拉手,靠的近一点而已。

他们的年纪都不大,学校也禁止男女生谈恋爱。

恬妞对金锁唯一不满意的一点,就是这小子太软弱,书生气太浓,不像个男子汉,说他是个小姑娘还差不多。

金锁的胆子小,一个人半夜不敢上厕所,手无缚鸡之力,不要说跟野狼打架,平时遇到条狗,他都溜着墙角走。

这一点让恬妞非常的失望,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是个强悍的男人,当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,男人会像一个保护神那样出现在她的面前,为她当去一切危险。

比如父亲赵铁柱,比如弟弟秋生,都是真正的男子汉。

恬妞喜欢的,是像父亲那样伟岸的男人,为喜欢的女人甘愿付出一切。

这一点金锁就不行了,简直是个软面窝窝。

恬妞很生气,辫子一甩气哼哼走了。金锁不跟她一起去,她就一个人上山把弟弟找回来。

忽然,一个娇气的声音喊住了他:“恬妞姐别走,等等俺。”

恬妞回到一看,原来是大栓叔叔的闺女四斤。

四斤也长大了,目前十一岁,女孩子正在换牙,嘴里的两颗大牙脱落了。

小姑娘特别的可爱,颠颠跑了过来。

恬妞问:“四斤你干啥?别跟着我,我要上山找秋生。”

四斤说:“俺也去,俺也要找秋生哥。”

“你也去?”

“嗯。”

“你那么小,不怕被野狼拖走?”

“你不怕俺也不怕。”

“那好吧,咱俩一起去,遇到野狼就喊救命。”

就这样,恬妞拉着四斤上了青石山的山道。

十一岁的恬妞对秋生很陌生,当初秋生离开的时候,她还不到四岁。秋生在她的脑海里没有留下任何印象。

但是她听人说过秋生,娘告诉他,秋生是她的大哥哥,非常喜欢她,小时候就喜欢。

秋生常常抱着四斤玩,还亲过她呢。娘还答应,等将来四斤长大了,就许配秋生做媳妇。

其实巧英也是异想天开,赵铁柱那没有钱,将来儿子长大一定会继承他所有的财产。

要是四斤真的嫁给秋生,进门就是少奶奶,自己就是秋生的丈母娘。

曰他娘哩,有个这么棒的女婿,老娘还不吃香的喝辣的?想跟谁家男人睡,就跟谁家男人睡?

村子里谁敢放个屁?

所以那时候起,巧英就想着,四斤将来长大以后,去勾搭赵铁柱的儿子,争取做少奶奶。

秋生在四斤的脑海里一只是个谜,她真的渴望有这么个哥哥,金锁哥太软了,风一吹就能吹倒,一点也没有个大哥哥的样子。

今天,他跟着恬妞上山,就是为了看一眼小时候亲过她的那个秋生哥哥,到底是个什么样子。

两个女孩子不认识路,上了青石山的山道。

青石山深处到处郁郁葱葱,除了怪石嶙峋,高不可攀的山峰,就是密密麻麻的原始树林。再就是一人多高的杂草。

两个女孩子进去就被淹没了。

(本章完)